被捕者从入狱服刑至正式定罪这段期间的长短,主要受到涉案事件的复杂性以及
司法程序推进情况的影响。
针对较为简易的案件,部分个案仅需几个月就能够全部审结;而对于那些复杂案件,则可能耗时达一年甚或更久。
自被拘捕之日起,侦查过程中的关押期一般不会超过两个月。
然而,若遇案情错综复杂、已到达期限却无法完成调查工作的案件,那么该案件有权利向上一层人民检察院申请延长一个月。
对于某些交通条件极为恶劣且远离中心城市的边远地区所发生的涉及重大、复杂案件,或者大宗
犯罪团伙的案件等特殊情况,加长
审理期限还可再延长两个月。
等到
侦查阶段完结之后,案件会提交给检察院进行
审查起诉环节。
在此阶段,检察院在审查起诉方面的期限一般设定为一个月,然而对于那些复杂性较高、需大量时间进行分析的案件,有权利申请再延长半个月。
倘若检察院发现相关材料还不够充分,他们有权将案件退回到公安机关进行补充
收集证据,以两次
补充侦查为上限,每次补充侦查的期限为一个月。
当检察院决定对案件
提起公诉之后,法院通常会在收到该
起诉书之后的两个月内做出判决,最晚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
对于那些很可能被
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伴随有
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等特殊情况,需要经过上一级人
民法院的批准方可予以加长三个月的审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