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离婚纠纷案件审理过程中,一方
当事人存在不忠行为并不必然导致法院作出
离婚判决。
法院做出离婚判决的核心要素在于确定夫妻之间的情感纽带是否已经彻底破裂。
若不忠行为达到了“
重婚”或“与他人长期稳定地共同生活”的严重程度,那么法院很可能会认为夫妻间的感情已经无法挽回,从而作出离婚判决。
然而,仅仅是普通的不忠行为,法院往往需要结合其他多方面的因素进行综合考虑,例如双方的婚姻基础状况、
婚姻存续期间所建立起来的感情基础、导致
离婚的原因、当前夫妻关系的实际状态以及是否还有重新修复关系的可能性等等。
在
财产分配问题上,尽管存在不忠行为的一方当事人仍然享有分割
夫妻共同财产的权利,但是其份额可能会相应减少。
至于
子女抚养权的归属则主要取决于子女的年龄、父母双方的
抚养能力及具体环境条件等等,因此,不忠行为本身并不是决定性的影响因素。
总的来说,法院将会围绕着诸多因素进行全面的分析研判,并遵循公平公正和维护各方合法权益的基本原则来作出最终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