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涉及到
借贷关系的范畴之内,若双方并未就利息事宜作出明确的书面约定,那么出借方请求向借款方索偿借用期间内的利息费用,往往不能得到法律支持。
然而,倘若
借款人未能按时履行还款义务导致
逾期还款状况的发生,此时出借方可认为自己合理拥有向对方
追讨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成年化利率6%计算的
资金占用期限附加利息的权利。
依据我国现行相关法律制度以及司法实践经验,在行使上述权利时务必留意保存充足的相关
证据材料,例如借款合约、转账记录以及多次催促还债记录等等,以便充分证明贷款交易行为的实际存在及其后续还款状况。
同时,为了确保自身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建议
当事人务必在法定的
诉讼有效期内发起
诉讼程序,如若不然则有可能错失
胜诉的有利条件。
因此,请您在面临此类问题时,尽早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与指导,以便更好地捍卫您个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