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为同等责任的情况下,在现行相关法律
法规中并未对伤者所需承担的
医疗费用应由何方预先支付做出明确规定。
通常而言,以下几种情形较为普遍:
首先,伤者可自行筹措资金垫付医疗费用,待治疗终结之后,通过
法律诉讼等合法途径向责任方追偿。
其次,
肇事方亦有权选择主动支付此笔费用,然而这并不属于法定义务范畴。
再次,假如该
机动车辆同时投保了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及商业保险,那么在此责任限额所覆盖的范围之内,保险公司亦有权利优先进行部分费用的理赔。
此外,若
当事人各方达成共识,亦可以依据协商结果解决垫付事宜。
应当特别指出的是,关于最终赔付责任的认定将依据事故实际情况以及各方所承担责任之比例进行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