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如果夫妻双方已经
分居长达三年并提出
离婚诉讼请求,那么法院有很大的概率会做出
离婚判决,然而这并不意味着必然会得到这样的结果。
离婚的决定权在于“夫妻感情确实已经破裂”这个关键因素。
虽然分居满两年常常被视为
夫妻感情破裂的重要表现之一,但是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仍然需要全面考虑各种相关因素。
例如,分居的原因是否源于感情不和,分居期间双方是否保持着联系与互动,以及是否存在重归于好的可能性等等。
如果您能够提供充足的
证据来证明您们的分居是由于感情不和所导致,并且没有任何挽回的可能,那么法院很可能会做出离婚判决。
然而,如果证据不够充分,法院可能会给双方一段时间进行调解,如果调解失败,则会根据实际情况作出最终判决。
总而言之,法院是否会做出离婚判决,主要取决于案件的具体情况以及证据的充分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