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司法实践中,关于
借款纠纷的
诉讼通常应当向被告的住所地法院提起。
然而,当被告的住所地与其
经常居住地不相一致时,应遵从“原告就被告”的原则,将案件提交给被告经常居住地的人
民法院进行审理和裁决。
这里需要明确指出,所谓被告的住所地即是指该被告的户籍登记所在地;而经常居住地则是指该被告在
起诉之日前已经连续居住满一年以上的地点,但需排除因病住院或接受治疗等特殊情况下的居住地点。
若
借款合同中对
管辖法院有明确约定,并且该约定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的要求,那么便应当依照该约定的法院提起诉讼。
总而言之,在选择管辖法院时,我们必须全面考虑到各种具体因素,以确保您的合法权益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