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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不予批捕后办理取保候审流程

在检察机关拒绝批准逮捕之后,启动取保候审的流程大致如下:首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均有资格向公安局提交取保候审的书面申请。
公安局则有责任在接到申请之后的七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同意的判断。
若取得了取保候审的批准,公安局则会要求犯罪嫌疑人提出担保人或是以押金形式缴纳保证金
在此过程中,担保人必须满足诸多特定前提条件,例如与本案无任何直接干系且具备履行此种保证义务的实际能力等。
关于保证金的数额,这是根据案件的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性的多重因素进行综合考量而得出的。
在取保候审的期限内,被取保候审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相关纪律规定,例如未获得执行机关批准前不得擅自离开居住地所属市、县区域,如果地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出现变更,也需要在二十四小时之内向执行机关进行汇报等等。
如果行为人违反上述规定,那么他将面临被取消取保候审的后果。
最新修订:2024-1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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