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刑事辩护专题 > 取保候审专题 > 证据不足取保候审一年后移交检察院

证据不足取保候审一年后移交检察院

保释期到期之后,被诉讼人的案件被交付至检察院,此举往往预示着案件已正式步入审查起诉环节。
在此阶段中,检察院将对所有案件的证据资料展开全面且深入的审查,判断其真实性、可靠性以及与案件事实之间的关联程度。
若在先前的保释期间,由于证据不足而采取了保释措施,而新搜集到的证据仍然无法确认犯罪行为的事实情况,检察院有权做出不起诉的决策。
然而,如果能有新的有效证据加以补充,检察院便有可能向法院提出公诉请求。
作为案件中的当事人,应当全力配合检察院的各项调查工作,并可考虑委托律师来获取更多关于案件的详细信息,以便为自己制定出更为合理的辩护策略。
若检察院最终决定提起公诉,当事人在法庭上依然享有自我辩护或者委托律师辩护的权利,以此来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最新修订:2024-10-06
i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查看更多
信得过的好律师 段文超律师擅长:合同事务、债权债务、刑事辩护
咨询律师
更多
段文超律师

帮助人数:1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