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男方身陷囹圄的情境之下,女方决定诉诸法律,启动
离婚程序。
关于
子女抚养权归属的决定,通常情况下会偏向由女方担任
监护人。
这种做法主要依赖于“子女最大利益”原则的指引。
由于男方身处监狱之中,无法开展实际性的
抚养、教育及保护子女的工作。
相比之下,女方若是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优越的生活环境,以及充分的闲暇时刻与充沛的精力来照料子女,无疑能为子女的健康发展贡献更多力量。
然而,当女方身上存在着影响子女成长的负面因素,例如患有严重疾病、具有不良消费习惯或者是经济状况极为贫困之时,法院则有可能需要全面考察其他亲属的抚养能力与意向。
总的来说,法庭将会以维护子女合法权益为首要任务,致力于为他们打造一个稳定且健康的生长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