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民间借贷事宜需
向法院提起诉讼时,相关费用则依据
当事人所主张的
诉讼标的金额或价款总额,按阶段累计进行缴纳。
其具体规定如下:若诉讼标的金额未超过人民币1万元整,则每宗案件需缴纳50元的受理费;若诉讼标的金额介于人民币1万元至10万元之间,则应按照2.5%的比例进行缴纳;若诉讼标的金额位于人民币10万元至20万元之间,则应按照2%的比例进行缴纳;若诉讼标的金额高于人民币20万元且低于人民币50万元,则应按照1.5%的比例进行缴纳等。
值得注意的是,上述受理费均由原告预先支付,最终将由
败诉方承担。
若案件以调解方式得以解决或是当事人主动申请
撤诉,则受理费可予以减半收取。
然而,在实践操作过程中,具体的收费标准可能会因为地域差异而产生相应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