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仅十六岁即被判定构成运输毒品罪。
在我国现行
刑法规范下,法律规定年满十四周岁且未满十六周岁的自然人犯有故意杀人罪、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使重伤或死亡、强制性侵
犯罪、
暴力抢夺罪、贩卖毒品罪、
纵火罪、
爆炸罪以及
投放危险物质罪等,将必须承担相应的
刑事司法责任。
然而,属于故意而为之的运输毒品行为却并不在此罪行清单之内。
然而,已达到法定成年年龄的
青少年犯罪者,也同样需要负起刑事司法责任。
对于这类未成年犯罪案件,法律在
量刑判决过程中会根据
犯罪主体年龄、犯罪具体情节及其事后悔过表现等多重因素进行全面考量,减小刑事制裁力度或是减轻
刑罚程度。
与此同时,法律遵循的是“教育为主导、惩戒为辅助”的基本原则,以此谋求实现对青少年罪犯的教育指导及挽救之效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