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计算
误工费时,通常需要以下几种主要资料:
首先是由
医疗机构开具的,表明
受害人应当得到休息与治疗的具体时间长度的休假证明;
其次是受害人的职业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劳动合同、工作证件以及用人单位所出具的关于工作内容和收入水平的书面证明等;第三是在事故发生之前,受害人的
工资发放详细记录,例如银行流水账单或薪资条目等,以此来确定受害人的正常收入状况;此外,如果由于误工而导致收入减少,那么还需要提供相关
证据,如用人单位扣除工资的书面证明文件;
最后,如果受害人从事个体经营活动,则需要提供
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相关证明文件,以证明其经营业务及其收入状况。
总而言之,以上所有资料都必须能够清晰且有效地证明受害人因为遭受伤害而导致的实际收入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