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对于
继承纠纷提
起诉讼时,采取时效制度的标准为三年,该期限从
继承人知晓或应当知晓其所享有的
继承权遭受侵害之日开始起算。
然而,需注意的是,自
继承行为发生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将不再允许
当事人提出诉讼请求。
在此,我们需要特别指出的是,这种时效性规定往往只适用继承人之间因
遗产分配产生争端而引发的情况。
倘若只是要求依照
法定继承顺序或者
遗嘱执行遗产
过户手续等事务,并不涉及其间的争议与
侵权部分,那么一般的情形下便无需受制于时效性的限制。
除此之外,如果出现了时效中断或者中止的法定理由,那么时效时间的计算将会做出相应调整。
总而言之,当您在继承房地产的过程中遇到
纠纷时,应当尽早寻求法律渠道解决以便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