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网络诈骗案件在公安机关
立案之后的
侦查期限问题,通常情况下,对于
犯罪嫌疑人被依法
逮捕之后的侦查
羁押期规定为不得超过两个月。
然而,针对案情较为复杂且期限已到期却仍无法完结的案件,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请并获得批准,将
侦查羁押期限延长至三个月。
倘若因特殊原因导致在较长时间内不适宜交付审判的特别重大复杂案件,则需由最高人民检察院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申请,请求批准
延期审理。
值得注意的是,侦查期限并非绝对固定不变,若在此期间发现新的重要罪行,则应从发现之日起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
此外,对于需要进行
补充侦查的案件,待补充侦查工作完成并移交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将重新计算
审查起诉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