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针对
欠债不还的行为提
起诉讼并进入庭审环节时,若
债务人未能出席,法庭通常将依据
法规进行缺席审理以及作出相应判决。
明确地说,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倘若被告已经获得了应诉
传票,却毫无正当理由而拒绝出庭参与庭审过程,或是未经法庭准许便中途离席,那么法庭便可依据这些事实进行
缺席判决。
尽管这种情况会对案件的审理和判决产生一定程度的影响,但其本身并不妨碍案件的正常处理流程。
在此种情形下,原告方必须提供充足且有力的
证据来支撑自身的
诉讼请求。
法院将会依据现有的证据材料以及相关法律条款进行公正裁决。
然而,值得我们注意的是,即便已经做出了缺席判决,在接下来的执行阶段中仍然有可能遇到各种困难与挑战。
例如,债务人可能会采取隐匿或
转移财产等手段来逃避
债务。
此时,您可以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采取
财产保全、调查令等措施,以确保判决能够得到切实有效的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