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警方
立案之后,对于
传唤时间并没有明确的法定固定期限规定。
通常情况下,
传唤的时间会依据案件的实际状况以及侦破需求进行合理安排。
一般而论,如果案件性质较为紧急,且相关
证据相对明晰,则有可能会立即展开对涉事人员的传唤工作;然而若是案件情况较为繁复棘手,需要更多时间进行证据搜集与线索整理,相应的传唤时间也可能出现适当延迟的现象。
但是,需要各位注意的是,传唤时长不应超过十二个小时(特殊跨越案件除外);同时,针对案情特别严重,极具复杂性的情况,涉及到
拘留、
逮捕等必要措施的时候,传唤行为的持续时间亦不能超过二十四个小时。
此外,还严禁通过连环传唤这种形式替代
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