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此类事项中,关于
彩礼问题的处理,必须全面权衡诸多要素进行慎重决策。
若缔
结婚姻关系的男女双方并未过上共同的家庭生活,亦或是由于支付聘金而使得给付方经济拮据,那么这笔聘金通常应当予以返还;然而若是二人已共同营造了一段时日的家庭生活,这时候的聘金或许难以全部归还给支付者,反而会依据共度时光的长短、是否育有子女以及财产使用状况等等因素,由法院依据实际情况酌情决定返还的金额。
值得我们关注的是,聘金的返还额度并非是一成不变且绝对固定的,而是要以法律原则作为基础,参照各个案件所特有的情形来做出裁决。
倘若
当事人双方能够达成一致意见,他们也可以依照协商的结果来处理这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