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般的法律实践中,
借款合同诉讼自进入审理阶段直至正式开庭的周期并无确定性规定。
从案件
立案至最终开庭,期间会受到诸多因素的影响,例如法院所受理案件的数量、法律文书如
传票的送达状况等等。
通常来说,对于适用
简易程序进行审理的案件,有可能在立案之后的一至两个月之内便能得到开庭的安排;而对于适用普通程序进行审理的案件,其所需的时间则相对较长,大约在两至三个月乃至更久的时间段内才能得到安排。
当法院收到案件并决定予以受理之后,将会向被告发送
起诉状副本以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文书,同时也会赋予被告相应的答辩权及
举证期限。
在所有这些程序都得以顺利完成之后,法院方会着手安排开庭事宜。
然而,若被告无法成功送达,那么法院可能需要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这无疑将进一步拉长整个流程所需的时间。
因此,关于具体的开庭日期,我们建议您以法院的正式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