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涉及
离婚事宜的案件中,要对
孩子抚养权的归属进行全面评估与考虑。
一般来说,儿童不足两周岁时,多数情况下应跟随母亲共同生活。
然而,对于年龄超过两周岁但尚未成年的子女,法院会依据子女权益以及父母双方具体情况作出判断,例如家庭经济状况、生活环境、教育资源、个人偏好等等方面。
当子女达到八周岁以上时,他/她的主观意愿常常被视为重要的决策因素之一。
若经双方充分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则可以按照协商结果来决定
孩子的抚养权归属。
如若无法达成共识,则将由法院进行裁决,并遵循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发展、保护子女合法权益的宗旨进行考量。
举例来讲,如果其中某一方具有更为优越的经济条件,并且能够为子女创造更加良好的成长环境,那么在
争取孩子抚养权的问题上就具备了更大的优势。
然而,这样的推断并不具备绝对性,还需要结合实际情况加以深入探讨与辨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