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侵权案件
管辖权原则之探讨,其主要内容可归结为如下几个方面:
首先,
民事侵权案件的
管辖原则总体上采取“原告就被告”或“被告就原告”的规则,即由
侵权行为地或被告住所地的人
民法院行使管辖权。
其次,在具体实践中,侵权行为地的认定需要兼顾侵权行为实施地与侵权结果发生地两部分。
再次,对于互联网相关的侵权行为而言,侵权行为实施地则涵盖了实施被控侵权行为的计算机及其他信息设备所在之处;而侵权结果发生地则主要指向受害者居住或日常活动的地方。
另外,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当因产品或服务质量问题引发的
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
诉讼时,产品制造地、产品销售地、服务提供地以及侵权行为地和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均具有相应的管辖权。
最后,在涉及多名被告的侵权案件中,原告有权自主选择向其中任何一位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
起诉讼。
综上所述,在确定侵权案件的管辖权时,我们应全面考虑各种因素,以确保
当事人的
诉讼权益得到充分保护,同时也有利于案件的顺利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