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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损害起诉需要什么书面证据材料才能立案

在针对人身损害起诉讼并进行立案时,一般情况下您需要提供如下书面性的证据资料:
首先,需明确原被告双方的身份信息,例如身份证复印件等;
其次,要提供能够证明侵权行为确实发生的证据,例如公安机关的出警记录、监控录像等;再次,您还需要提供医疗病历、诊断证明以及医疗费发票等文件,这些都是用来证明受害人所受伤害的具体情况及其治疗所需的费用;如果涉及到伤残问题,那么还需要提供伤残鉴定报告,以便确定伤残等级以及相应的赔偿标准;此外,关于误工费方面的证据也必不可少,包括劳动合同工资流水以及单位开具的误工证明等;对于护理费的认定,则需要提供护理人员的收入证明作为依据;
最后,交通费用票据也是证明因就医等原因而产生的交通支出的重要凭证;当然,营养费方面的医嘱或者证明同样不可忽视。
总而言之,为了确保您的诉讼请求得到充分的支持,所有的证据都应该尽可能地全面、客观且真实。
最新修订:2024-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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