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大多数情形下,依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接到
报案材料后的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对事故现场的调查并制作出具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对于涉及
交通肇事逃逸犯罪的案件,必须在犯罪涉案车辆以及驾驶员被捕获之后的十个工作日之内,完成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工作。
如果发生的事故涉及到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等相关环节的,原则上应在检验报告和鉴定意见确定无误之后的五个工作日之内,制作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然而,若存在特殊情况,例如涉及到跨地区联合作战或者案件情况极其复杂的,可以申请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延期申请,但每次延期时长不得超过六十天。
值得特别提及的是,若是事故情况过于复杂并且责任归属难以认定,那么
责任认定的所需时间也将相应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