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来说,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在事故发生地展开现场勘查工作之日起的十个工作日内,完成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制作。
对于涉及
交通肇事逃逸案情的案件,在成功追回
交通肇事车辆及其驾驶人员之后,同样需要在十个工作日之内完成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制作。
然而,若需进行必要的检验或
鉴定程序,则必须在检验报告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的五个工作日内完成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制作。
但是,如遇特殊复杂情况,经过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批准,出具事故
认定书的期限可能会适当延长。
在此提醒各位,在遭遇此类事故时,务必积极配合警方开展调查取证工作,妥善保存相关
证据资料,以便更好地维护个人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