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而言,在传销组织之中,成员并无义务就 “
公司债务”此类事项负责。
事实上,所谓的“
债务”实际上是指通过非法手段获取的利益,不应该被视为合法权益。
从法律角度来看,参与传销活动本就是
违法行为,相关成员有可能因此遭受到严厉的
行政处罚乃至
刑事制裁。
然而,若在参与传销活动的过程中,相关成员对他人造成了实质性的人身或财产伤害,例如采取欺骗手法致使他人遭受
经济损失,那么在这种特殊情形之下,该成员就可能不得不对受害者承担相应的
民事赔偿责任。
总的来说,尽管“公司债务”不被法律所认可与保护,但是传销组织的普通成员通常并不需要对此类事宜负起相应的责任,除非他们涉及到了其他类型的违法行为或者侵犯他人权益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