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情形下,仅仅是借款之后却否认欠款的存在往往无法被直接判定为
欺诈。
欺诈从法律角度解读,其主体需要具备
非法占有的意图,并通过虚构实际情况或对事物真相的掩饰,从而达到
窃取数额较大公共或私人财物的目的。
若该
借款人自始便怀有不
偿还贷款之恶意,且通过欺骗手段获得借款,例如编造
虚假的
借款用途、
伪造还款能力等行为,则可能被认定构成欺诈
犯罪。
然而,如果仅是
借贷关系形成之后
当事人拒绝承认以及履行
债务义务,那么更倾向于将其归类于
民事纠纷领域内的
债务违约现象。
首先建议您积极搜集各种相关
证据,例如借据、转账记录、聊天记录、通话录音等资料,然后通过
民事诉讼渠道寻求
追回欠款的途径。
倘若您认为对方已经构成
欺诈罪行,则可向当地公安部门进行
报案处理,但是公安机关将会依据实际情况,综合分析是否达到了启动诈骗案件调查程序的
立案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