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酒驾驶而被判处
缓刑者,并不一定需要返回其
户籍所在地进行执行。
参与
缓刑执行的
主要责任方通常为被
判刑人所居住地区的
社区矫正机构。
这里所谓的“居住地”,一般来说即被判处罪犯连续居住满一年以上的考量所在的市或县。
倘若该被告于居住地拥有固定住处并有稳定工作与生活来源,从而
保证了社区矫正工作的顺畅实施,那么,其便有可能在居住地接受缓刑监管。
反之,若证实被告在常驻地无法达到社区矫正所需的条件,或者常驻地定义困难,此时就很有可能被要求返回其户籍所在地继续执行缓刑。
至于实际执行地点的选择,应依据具体案件情况与相关法律条款,在
司法机关作出全面考虑后做出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