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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事逃逸”乃是一种特定含义的行为,系指在发生交通事故之后,
当事人明确知晓自身已经涉及到相关法律事务,却企图通过故意逃避事故现场的方式规避法律责任。
此种行为的构成要素主要包括以下两个方面:
首先,主观上必须存在逃避法律责任的故意;
其次,客观上则需要实施了逃离事故现场的行为。
举例来说,倘若在事故发生之时未能停下车来、未向有关部门报告事故情况,也没有尽力救助受伤人士、而是擅自驾驶车辆逃离现场或者舍弃车辆逃走,甚至于伤者已被送至医院,依然未按照规定上报事故情况并无故离院等等,皆可视为构成肇事逃逸的情形。
然而,若当事人有正当理由需暂时离开事故现场,如抢先对重伤病患进行急救处理、折返寻找附近的救援力量支援等等,一般来说便不会被视为构成肇事逃逸。
总而言之,在确定某一行为是否构成肇事逃逸的问题时,我们需要从整体出发,全面审视事故的具体情况以及当事人的行为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