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刑法理论,普通民众也可能成为
贪污罪的
共同犯罪人。
贪污罪是指掌握国家权力的官员,利用自己职务上的便利条件,通过隐匿、侵占、诈骗或其他非正当方式,
非法占有公共财产的行为。
在这种情况下,共同犯罪者只要在知晓其他人正在进行上述贪污
违法行为时,仍然选择提供支持或参与其中,并且在整个
犯罪行为中发挥了一定程度的作用,就有可能构成贪污罪的共同犯罪。
例如,普通公民如果明知
国家工作人员正在实施贪污公款的行为,却依然选择协助他们转移
赃物、掩盖
犯罪所得等,那么他就有可能被视为该贪污罪的
共犯。
然而,在确定是否构成共同犯罪时,需要全面考虑到
犯罪嫌疑人的主观意图、实际行动以及在整个犯罪过程中所扮演的角色和所起到的作用等多方面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