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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污罪和侵占罪哪个严重

贪污罪与侵占罪之恶劣程度,绝非简单地予以概括或评定,而是需依据具体的犯罪情节涉案金额等多种因素进行全面深入的分析与评估。
贪污罪乃国家工作人员凭借其职务上所享有的便利条件,通过侵吞、盗窃、诈骗以及其他非法手段获取、占用公共财物这一违法行径。
鉴于此类犯罪往往涉及到公务人员滥用职权并对公共利益构成侵犯,故通常会给予较严厉的惩处处理。
而侵占罪则表现为将受托保管的他人财物、遗失物或者隐藏物非法据为己有,且数额达到一定标准,拒不归还此部分不当所得的行为。
一般的观点认为,贪污罪常因犯罪主体的特殊性质且牵扯到公共财物问题,故其社会危害性相对于侵占罪而言可能更为严重。
然而,究竟哪类犯罪更为恶劣,还需要从犯罪的各种主客观要素、涉及金额之大小、可能产生的不良后果等多个层面进行综合考虑与判断。
最新修订:2024-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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