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检察机关决定对
犯罪嫌疑人实施
逮捕之后,侦查期间所能持续的时间通常不得超出两个月期限;如遇更为复杂的案情以及在期限截止时无法实现结案的状况,则可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请,经其批准后将
侦查期限延长至三个月。
若犯罪嫌疑人可能被判处十年以上
有期徒刑等重罪,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在经过延长的期限仍然未能完成侦查工作的情况下,省级、自治区或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有权批准或决定再次延长侦查期限两个月。
侦查工作结束后,案件将会被移交至检察机关进行
审查起诉环节。
检察院在收到公安机关移送的
起诉案件后,应在一个月之内做出裁决;对于重大且复杂的案件,可以适当延长半个月的期限。
总的来说,从检察机关决定
逮捕犯罪嫌疑人直至案件提交至法院审理,整个过程所需的时间因案件的具体情况而有所差异,但通常会在数月内得以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