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婚姻关系
存续期间的
分居时期内,某一方产生并背负的
债务是否应当被视为夫妻之间的共有债务,这需要依据实际情况进行全面而深入的分析和判定。
倘若该笔债务的产生主要是为了满足家庭日常生活中的基本需求,或者投入到了夫妻间共同的生产经营活动之中,那么即便在婚姻关系处于分居状态下,仍有很大可能性被认定为夫妻之间的共有债务。
然而,若能够有力地证明此项债务并不符合以上列举的特定目的,并且
债权人对夫妻二人处于分居状况是有所了解的,那么这种情况下,该笔债务往往会被认定为
个人债务。
当涉及到
离婚事宜时,对于那些被确认为共有债务的部分,夫妻双方都应该共同承担起偿还的法律责任;至于个人债务部分,则应由负债的一方独自承担。
因此,我们强烈建议您尽可能地搜集与之相关的
证据,例如债务的实际用途、分居的相关证明文件以及债权人是否知晓夫妻二人处于分居状态等等,以期在
离婚诉讼过程中,能够更加明确地划分债务的归属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