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我们必须清楚借款行为是否有经过
书面形式确认的借据、
借款协议或者其他能够确切证明
债务关系的确立的证明资料。
如果确有此类凭证,那么经过三年时光之后,可能将会引发一些涉及到法律上的期限问题。
通常情况下,属于民事范畴的司法审理时限都是设定为三年,此时限从
债权人知晓自身权益受损、亦或是预计将会遭受损失的那一刻起到
债务人承担还款责任为止开始计量。
倘若你的维权行为尚未超出这个法定时限,那么你可以先行尝试与欠款人进行沟通协商,请求他们履行还款义务。
如若协商无果,你便可以向当地法院提交
民事诉讼状,并同时提交任何相关
证据材料等。
在审理过程当中,若被告方依旧拒不偿还债务,待
法院判决书正式下达,你即可依法
申请强制执行。
然而,假如你错过了这个法定的
审理期限,那么即便仍然可以提
起诉讼,但是欠款人有可能会援引裁判时限已过这一理由来作为反对你的抗辩。
此时此刻,你需要提供实证来证明自己已经在这三年时间内努力对欠款人提出过法律上的索偿要求,从而使原本已经过期的裁判时限再度恢复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