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之,在
逮捕之后实施的
拘留期限,通常并不会在刑期内进行相应的扣除。
然而,对于那些被法院依法判处
管制、
拘役或者
有期徒刑的被告人来说,如果他们在判决正式生效之前已经被先行
羁押,那么每一天的羁押时间都可以等同于一天的刑期。
而刑期的起算日期则通常是从判决正式开始执行的那一天开始计算。
此外,如果被告人被法院判决需要在特定场所接受
监视居住,那么这段期间也应该被视为刑期的一部分。
具体而言,如果被告人被判处管制,那么每一天的监视居住时间就相当于一天的刑期;如果被告人被判处拘役或有期徒刑,那么每两天的监视居住时间就相当于一天的刑期。
总的来说,刑期的计算过程颇为繁复,必须结合实际情况以及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进行综合考虑与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