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离婚诉讼的过程中,倘若有一方
当事人未能出庭参与审理,这无疑将对
离婚程序的推进产生一定的影响。
通常情况下,法院在发送
离婚审判的
传票之后,如若另一方当事人无正当理由而拒绝到庭参加审理,或者在未得到法庭批准的情况下擅
自离场,那么法院便可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对该案进行
缺席判决。
然而,为了确保审判结果的公正性与准确性,法院往往会采取审慎的态度,可能需要经过多次
传唤才能使当事人到庭。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没有出现特殊情况,首次
提出离婚申请时,若其中一方当事人未能出席庭审,法院一般不会做出离婚判决。
在此种情况下,原告需等待
判决生效满六个月后方可再次提起离婚诉讼。
整个
诉讼流程可能会持续长达一年乃至更长的时间,具体所需时间则主要取决于案件的复杂程度以及法院的工作效率。
总而言之,尽管一方当事人未能出庭会导致离婚程序的延误,但并不代表他们无法实现离婚的愿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