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变更
子女抚养权之事宜,通常情况下需提交以下资料:
首先,制作并
递交一份《
变更抚养权起诉状》,详细且精确地表述你对
变更抚养权的请求以及相应的理由;
其次,提供能够证明自身具备更为优越的
抚养能力和条件的
证据,例如以往的收入证明、
房产证、车辆行驶证等
财产证明文件,以展示你可以为子女创造更为优质的生活环境;再次,寻找并收集能够证明对方不适合继续担任子女
监护人的证据,例如对方具有不良习惯、对子女实施过虐待行为或者因患有严重疾病而无法照料子女等有关证据;第四,如果子女已经年满八周岁,那么他们的意愿表达将成为决定
抚养权归属的重要依据,因此,你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来证明子女希望与你共同生活;
最后,你还需要提供原
抚养权的相关证明材料,例如
离婚协议书或者法院的
判决书等。
值得注意的是,由于不同地区和案件的具体情况各有差异,因此具体的申请要求可能也会有所不同。
我们强烈建议你在提出变更
抚养权诉讼之前,先向当地的专业律师进行咨询,以便确保你的申请材料准备得足够充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