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公司在尚未进行彻底
清算的情况下便宣告终止运营时,股东所承担的
赔偿责任比例的确立往往显得颇为繁琐和复杂。
然而,在大多数情况下,股东都需要为公司的负债负担起连带清偿的义务。
在实际操作层面,责任比例的精确分配往往需要更多地考虑到诸多因素。
例如,股东在公司未能完成
清算程序并宣布终止运营的过程中所犯下的错误,究竟是出于故意为之,还是仅仅是疏忽大意;另外,股东对公司日常经营和管理活动的深度参与度以及他们所具备的掌控力;最后,由于未能进行清算而给公司带来的
财产损失的具体状况等等。
若有多位股东同时存在过错,那么他们所应承担的责任比例通常会依据他们各自的过错严重性及其对造成损失的影响力来进行综合评估。
然而,在某些情况下,若无法明确分辨出每位股东的过错程度和责任大小,那么他们很可能会被视为平均分担责任。
总而言之,具体的责任比例必须要结合整个案件的所有
证据和事实情况,由法院依据公平原则和相关法律
法规进行公正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