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强制执行程序中,通常而言,
执行费用由
被执行人承担。
然而,若
申请执行人为进行
执行程序而在申请时预先垫付了执行请求费,那么在执行过程中,若
案件执行得到成功,先前所垫付之费用将会自执行款项内予以扣除,待执行结束后,该费用将归属于被执行人并由其进行最终支付。
反之,倘若在执行过程中并未发现有任何可供执行财产,此时,申请执行人可能并不需要支付这项费用。
不过,在此过程之中,对于一些特定情形,如双方
当事人在执行开始之前就已达成关于费用承担的共识,或者法律对此有明确规定,则费用的承担方式可能会有所差异。
总的来说,基本的法律原则是由被执行人承担执行费用,但是,具体的费用承担方式仍然要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以及相关的法律条款去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