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来说,入股之后撤销投资的行为中,资本金能否顺利返还,需要考虑诸多多样化的因素。
首要的一点,是我们在进行投资前所签署的相关协议内容,其中涉及到是否列举了关于撤资以及本金退还的详细条款。
如果在协议中并未就此事项作出明文规定,那么依照法律的角度来看,在公司实际运营期间内,即使是作为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若无经过法定程序申请许可,亦不可擅自撤资。
但是,当出现特殊情形,例如公司在过去持续盈利的五年内未能妥善向股东分配利润、公司面临合并、分立或者重要资产的转让等重大事宜,对于股东会议对此类议案提交否决票的股东,有权利要求公司以合理的价格回购其持有的
股权份额。
至于
合伙企业这一类情况,
合伙人在退出合作关系之际,同样需要根据事前订立的
合伙协议来规范操作,倘若协议中并无任何相应约定,那么原则上他们必须承担合伙期间产生的所有
债务,直至
清算完毕后方可获得剩余财产的返还。
总的来说,针对每种不同的情况,都需要进行精准的分析与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