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涉及到
离婚诉讼问题时,若有某一方未能出席案件审理环节的开庭活动,那么法院将会依据相关情况做出具体的判决处置。
如果是原告缺席的话,法院可能会按照原先规定认定为
撤诉处理;而若是被告不在场,那么法院将对原告提交的各项
证据进行严谨的审查工作,如果这些证据能够充分地证明夫妻之间的情感确实已经出现了无法修复的破裂,那么法官则可能会做出是否准许
离婚的决定。
然而,倘若证据并不能够充分确认这一点,且没有其他充足的理由表明感情出现了裂痕,那么法院通常不会轻易地作出准许离婚的判决。
法院最终是否
判离的关键取决于它对于夫妻情感是否确实已经到了无法修复的地步的判断。
在被告缺席的情况下,法院将会更为谨慎地调查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以及证据与离婚后果之间的关联性。
另外,法院还有可能会再次
传唤被告,要求他/她解释清楚相关情况或者参加庭审。
总的来说,一方缺席并不意味着必定会导致离婚判决,而是需要综合考虑各方面的因素及证据,进行全面客观的权衡和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