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离婚诉讼案件中,判决宣告的具体日期并没有固定的期限标准。通常来说,对于适用
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而言,从
立案的那一天开始计算,三个月之内必须完成审判工作;对于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而言,同样是从立案之日起计算,应当在六个月之内结束。但如果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话,必须得到法院院长的批准,最多可以延长六个月的时间;如果仍需延长,则须上报请求上级人
民法院批准。然而案件自身的复杂性、
证据材料是否充足以及法官的日常工作量调度等等因素都将对实际判决宣告的时间产生影响。如果案件的事实情况清晰明了且争议较小,那么可能会更快地做出判决;反之,如果涉及到复杂的
财产分割、
子女抚养权等焦点议题时,可能需要较长的时间来进行深入调查和综合审议。因此,最终判决宣告的具体日期往往会根据每个案件的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