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侵权纠纷的
管辖权的分配,通常遵循如下四个基本原则:首先,
侵权行为地或被告住所地的人
民法院均具有相应的管辖权;其次,无论侵权行为地还是被告住所地,都应是实际发生侵权行为的地点;第三,若无法明确判断侵权行为地及被告住所地,则可将原告发现
侵权内容的计算机终端等设备所在地视为侵权行为地;最后,若涉及多名被告,原告有权自主选择向任何一位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
起诉讼。然而,在某些特殊情形下,如涉及到重大社会影响、跨地区的网络侵权纠纷,可能需要依据相关法律
法规以及司法实践,由特定的人民法院行使管辖权。需要指出的是,网络
侵权纠纷管辖权的具体判断过程颇为复杂,必须审慎分析,全面考量各种相关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