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机动车与
非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且
责任认定为均等责任的情境下,理赔事宜常常依据如下原则执行。首先,需对双方所遭受的全部
经济损失进行详细核算。针对非机动车一方的损失,涵盖了诸如车辆修理、
医疗费用以及
误工费等多个方面,这些损失将首先由机动车一方的强制性第三者责任保险(简称“交强险”)在其责任限额范围内进行全额赔付。若超出该限额,则双方各承担50%的
赔偿责任。而对于机动车一方的损失,同样地,非机动车一方也需要先行在其交强险责任限额内进行
赔偿,如有超出部分,则双方各自承担50%的赔偿责任。若非机动车一方并未购买交强险,则其须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自行承担所有赔偿责任。综上所述,具体的理赔金额需根据实际损失状况及双方所拥有的保险保障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后方可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