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涉及
机动车与
非机动车相撞所导致的事故中,对于
医疗费用的
赔偿问题,通常会遵循如下几个基本原则:首先,需要明确事故责任级别。
这是通过由交通警察部门出具的
事故责任认定书来进行划分的,以此来确定双方各自应负的责任比重。
假如由机动车一方负责,那么在其购买的强制性
第三者责任险责任保额范围之内,无论责任大小如何,都将由保险公司全额支付医疗费用。
然而,当强制性第三者责任险的赔偿限额无法满足实际需求时,超出的部分则根据事故中所负的责任比例,分别由机动车一方购买的商业保险或个人承担相应
赔偿责任。
若事故
主要责任属于非机动车一方,而机动车一方并没有过失行为的话,其一般的赔偿责任不应超过总
赔偿金额的百分之十。
此外,还需要注意的是,医疗费用的具体赔偿范围应当涵盖挂号费、医药费、检查费、治疗费、住院费以及康复费等所有必要且合理的费用。
但是,必须强调的是,任何赔偿都必须以合法有效的凭据为支持,例如医疗发票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