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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批捕了是不是就是逮捕了

检察院的批捕逮捕其实并非同义词,也无法简单地进行对比或替代。
检察院经由严格审慎地审查之后所作出的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的决议,我们称之为检察院的批捕。
然而,逮捕行为本身,则是将这个决议付诸于实践并成为具象操作行为的过程。
故而,我们可以说批捕作为逮捕之前的法律许可程序之一,仅在特定条件下满足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确实存在犯罪事实且将面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判断,同时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仍不足以防止其再次危害社会安全时,才会作出批捕的决定。
然而,只有公安机关等执法机构在收到检察院的批捕命令后,按照相关规定对犯罪嫌疑人执行抓捕、羁押等实际外部控制措施,才能够构成完整意义上的逮捕行动。
因此,可以粗略地理解为,批捕仅仅是逮捕的前提步骤,并不代表逮捕已经顺利完成。
最新修订:2024-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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