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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托办事后再拿钱诈骗成立吗

当一个人在接受请求并承诺处理事务后收取款项,然而并未能实际履行其义务且存在着蓄意侵吞财产的企图时,这种行为可能构成欺诈犯罪
欺诈罪是指行为人有着明确的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意图,借助于编造虚假事实或隐匿真实信息等种种手段,使得受害者产生了误解,误以为现实情况就是犯罪嫌疑人所描述的那样,进而基于这一误解而产生财产上的交付,从而导致自身遭受财产损害犯罪行为
在涉及到接受委托解决问题的场景下,若行为人从一开始便没有任何真心实意地去完成任务的打算,而是有意为之地编织可以办妥事件的谎言,然后将所得到的金钱据为己有,那么这种行为便是完全符合欺诈罪的犯罪构成要件
反之,如果行为人最初确有意愿去做好这件事情,但是最终由于各种原因仍未能达成目标,并且在此过程中并不存在任何蓄意侵吞所收到的财产的恶意意图,那么他们一般不会构成欺诈犯罪,更可能会被视为民事纠纷案件。
然而,具体是否构成欺诈行为,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全面的考虑与分析,依照相关的证据以及法律条款来进行判定。
最新修订:2024-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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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得过的好律师 段文超律师擅长:合同事务、债权债务、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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