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离婚调解书的送达时间,法律并未规定一个具体且法定的时限。
一般而言,在完成调解协议的协商并形成调解书后,法院将在适当且合理的时间范围内作出送达行动。
对于当庭达成调解协议的情况,法院应在十日之内向双方
当事人送达相应的调解书;而对于非当庭达成协议的情况,一旦当事人之间达成了调解协议,并且经过法院审查确认其合法性之后,法院将会立即着手制作调解书并进行送达。
然而,实际的送达时间可能会受制于多个因素的影响,如案件的复杂性以及法院自身的工作效率等方面。
因此,如果您长时间未能收到法院指定的离婚调解书,我们强烈推荐您主动与负责该案的法官或者书记员取得联系,以获取更详细的信息和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