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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院应自
立案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被告发放其所提交之
起诉状副本。
然而,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具体的实施时间可能因其法院的日常运作流程以及事例本身的复杂性而产生不同。
尽管如此,通常情况下,这类送达行为都会在合情合理且规定的时间段内得以顺利进行完毕。
若涉及到送达地址不够准确抑或是被告身份难以确定等情况时,可能需要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来通知被告,此时
公告期则需设定为六十天。
在此期间,事例的
审理期限将会相应地暂停或者延长。
总的来说,在一切正常的情况下,被告会在立案之后的较短时间之内获悉自己已
被起诉的相关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