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现行法律
法规的明文规定,
当事人自明确知晓或理当知晓其身心健康遭受侵害的那一刻开始,在未来的整整一年内,均有权向卫生行政管理部门提交关于
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的申请。
然而,若涉及到
民事诉讼程序,通常情况下,应于三年内向当地人
民法院提
起诉讼。
值得我们特别关注的是,自权利受侵害之日起,无论时间过去多久,只要未超过二十年的期限,人民法院原则上都将予以保护。
但是,如果存在特殊情形,法院亦可根据权利人的申请,酌情决定是否延长保护期。
至于
医疗事故鉴定时效的实际应用,仍需审慎评估每一个个案的具体事实状况及相关
证据材料。
因此,在实践操作过程中,我们强烈建议您务必及时行使自己的权利,以避免因为时效问题而导致自身合法权益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