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现行法律体系之下,若男女双方未依法办理正式的
婚姻登记程序而男方给予女方的聘礼,然女方刻意拒绝予以归还者,此种行为有可能被视为
违法行为。
彩礼作为一种以缔
结婚姻关系为前提条件的赠与行为,倘若最终未能实现婚姻之目的,则
赠予彩礼的一方有权请求对方返还。
然而,值得特别提醒的是,关于这笔钱款是否应全数返还的问题,需依循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考虑:共同生活时间的长短、是否育有子女、财产使用情况、双方经济状况、彩礼金额的大小以及过错程度等等因素,均将成为人
民法院在裁量返还比例时所必须斟酌考量的重要参考依据。
假如男女双方在就该事宜无法达成共识的情况下,男方完全可以通过向当地
司法机关发
起诉讼以寻求合理的法律保护以及自身权利的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