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体系中,我们称之为"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
罪名,实际上是指
行为人在得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
犯罪行为后,仍然提供技术支持、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从而构成
犯罪。
这种情况下,如果能够充分证明
当事人对相关犯罪行为毫不知情的话,纵使其涉及的资金流转规模高达数亿元人民币,大部分情况下也不会因此而被判定为
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这种情况在实际审判过程中非常罕见。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是否存在"明知"的
主观故意,往往需要结合多方面的
证据和事实进行综合判定。
一旦最终被判决有罪,依照相关法律规定,由于资金流转规模较大属于"
情节严重"范畴,通常将面临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
拘役的
刑事处罚,同时还需承担
罚金的
民事责任。
然而,具体的
量刑结果还会受到诸多因素的影响,例如被告人的认罪态度、是否有
自首或
立功表现等等。
倘若当事人能够积极主动地退还涉案财物,协助
侦查机关追回
违法所得等行为,这将有助于减轻相应的
处罚力度。